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第42條 法規: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六章 公設辯護人室 第42條 法院應指定人員辦理辯護案卷之編訂保管等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