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77條 法規: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七章 附則 第77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一日施行。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三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一年四月十六日施行;一百零八年七月二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八年七月四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