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組織法 第87條 法規:法院組織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七章 法庭之開閉及秩序 第87條 法庭不公開時,審判長應將不公開之理由宣示。前項情形,審判長仍得允許無妨礙之人旁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