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28條 法規: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四章 專業法庭 第28條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或其他法規應由法院處理之專業案件,得設立專庭或由專人處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