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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司法院(以下簡稱本院)及所屬機關為辦理訴願事件,應設訴願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訴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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