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 第82條 法規: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十章 書記處 第82條 資料科之職掌如下:一、關於法規、判例、解釋等資料之蒐集、分析、編輯、登記、分送、傳閱及保管事項。二、關於裁判書公報之編印、發行事項。三、關於圖書資料、報刊之蒐集及圖書室之設置、管理事項。四、關於卷宗、文件之編號歸檔及保管事項。五、其他與法律資料有關及長官交辦事項。未設資料科者,前項業務由文書科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