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議場規則 第10條 法規:立法院議場規則 類別:立法 第10條 開會時,非出席列席及政府首長隨員與會場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會場。電視記者、攝影記者及有關錄影人員,限在議場二樓攝影或錄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