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6條 法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類別:立法 第一章 總則 第6條 立法院會議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