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3條 法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類別:立法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立法院每屆第一會期報到首日舉行預備會議,進行委員就職宣誓及院長、副院長之選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