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法規:立法院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立法 第3條 本會置委員九人,由各政黨(政團)以在院會席次比例依保障少數政黨(政團)參與之原則,於每年首次會期經朝野協商後互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