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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會置委員九人,由各政黨(政團)以在院會席次比例依保障少數政黨(政團)參與之原則,於每年首次會期經朝野協商後互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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