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議議事文書印製辦法 第6條 法規:立法院會議議事文書印製辦法 類別:立法 第6條 委員每次提出之書面質詢,如包含數個問題時,應將各問題緊接排印,以期節約。書面或口頭質詢附加他人著作者,該附件不予刊登公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