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法規: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立法 第7條 本會開會時,議事處處長應列席,必要時,得邀請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列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