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法規: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立法 第2條 程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九人,由各黨團依其在院會席次之比例分配之。但每一黨團至少一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