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處務規程 第14條 法規:立法院處務規程 類別:立法 第二章 職掌 第14條 本院各委員會得分科辦事,職掌如下:一、關於議事日程之編擬及會議紀錄之製作事項。二、關於審查報告之撰擬及法案條文之整理事項。三、關於議事文件之撰擬、收發、保管、繕校事項。四、關於資料之蒐集、編製事項。五、關於印信典守事項。六、其他有關服務委員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