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組織法 第28條 法規:立法院組織法 類別:立法 第28條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所列之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必要時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之。前項聘用人員之待遇,除依相關規定外,得由立法院另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