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 第5條 法規: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 類別:立法 第5條 政黨黨團辦公室一般設備,由各該黨部向本院借用,若非正常使用所生損壞,應照價賠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