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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組織規程(950911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臺灣省政府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府置組長、參議、專門委員、科長、技正、秘書、編審、專員、技士、科員、技佐、辦事員及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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