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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本會主任秘書得視實際需要召集工作會議,協調相關機關推動本會掌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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