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與專業人員設置及委託相關機構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與專業人員設置及委託相關機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8條 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應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檢討品質保證計畫執行情形,並作成紀錄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