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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指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三十條規定,經營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製造者(以下簡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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