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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核子原料礦及礦物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儲存核子原料礦物者,應按月將儲存及異動情形申報經濟部及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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