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10條 法規: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10條 反應器爐心與其相關冷卻水系統、控制系統及保護系統之設計,應確保於發生功率振盪時,仍符合核子燃料設計限值,或可適時偵測及抑制功率振盪之發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