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料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6條 法規:放射性物料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6條 初審作業由主管機關組成初審小組,就個案進行書面審查後,提出初審入選名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