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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放射性物料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推薦候選人或團體應檢具推薦書,送主管機關評審。
前項推薦書之格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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