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1條 法規: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1條 為選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以下簡稱處置設施)場址,並符合安全及環境保護之要求,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