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核子燃料及材料組掌理下列事項:一、核燃料及材料運轉實績評估與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二、用過核燃料及其貯存與處置容器之材料特性及環境影響研究。三、環境保育相關材料特性與製程之研究及技術發展。四、輻射對材料特性影響與應用之研究及技術發展。五、非破壞性檢測與破壞性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六、核燃料設計、製造、熱室與池邊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七、其他有關核燃料、材料與環境保育相關材料之研究及技術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