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6條 法規: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航空目 第三章 重大水路事故認定 第6條 運安會應依通報內容及先遣小組蒐集之資料,認定通報事件是否為重大水路事故,必要時並得組成審查會對認定之爭議進行審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