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8條 法規: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航空目 第三章 重大飛航事故認定 第8條 運安會經審度調查之可行性後,得於重大飛航事故調查進行時中止調查,但應述明理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