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 第4條 法規: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組織目 第4條 主任委員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均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行政院院長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任委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