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法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資訊業務目 第二章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必要事項及實施情形之提出 第4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應於本會通知之期限內,向本會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