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及進口許可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及進口許可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第4條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者,應依收費基準表向本會繳交證照費;申請補發進口許可證者,亦同。前項證照費已包括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之審查費。經由網際網路申請前項進口許可證者,應依收費基準表繳交審查費,不需依第一項規定繳交證照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