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費收費標準

條文數:
2 條
修正日期:
2001-04-22
一、「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費」收費標準如下:┌─┬───────┬─┬─────────┬───────┐│項│收費名稱│單│收費金額(新臺幣)│減免規定││目││位│││├─┼───────┼─┼─────────┼───────┤│其│電信終端設備審│件│陸仟伍佰元│若不需作技術規││他│驗費│││範審驗者,得免│││(通信介面)│││收審驗費;系列││││││產品者得減半收││││││費。
│├─┼───────┼─┼─────────┼───────┤│其│電信終端設備審│件│陸仟伍佰元│若不需作技術規││他│驗費│││範審驗者,得免│││(電磁相容)│││收審驗費;系列││││││產品者得減半收││││││費。
│├─┼───────┼─┼─────────┼───────┤│其│電信終端設備審│件│陸仟伍佰元│若不需作技術規││他│驗費│││範審驗者,得免│││(電氣安全)│││收審驗費;系列││││││產品者得減半收││││││費。
│└─┴───────┴─┴─────────┴───────┘
二、「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費」收費標準自民國九十一年元月一日開始實施,同日廢止「用戶終端設備審查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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