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通訊傳播產業創新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3條 法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通訊傳播產業創新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第3條 申請通訊傳播計畫補助者(以下簡稱申請人),以財團法人、行政法人、社團法人、學術機構或政府研究機關(構)為限,且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具有政策研析及創新研發能力之團隊。二、具有固定之研究場所及執行計畫之基本人力與設備。三、具有財務管理、人力配置、會計制度及內部稽核等完善計畫管理制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