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36條 法規:有線廣播電視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相關法規 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營運管理 第36條 系統經營者播送之頻道節目及廣告,應依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規取得合法授權。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事業協議授權條件時,如以訂戶數為計算基礎者,應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訂戶數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