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第15條 法規: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第二章 會計制度 第15條 系統經營者之成本會計事務處理準則及程序應包括成本會計科目、憑證表單、成本累積之程序、成本分攤之方法及成本會計報表。前項成本會計事務處理準則程序之採行應前後年度一致,如有變更,視為會計制度修正。成本分攤及其他相關成本紀錄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保存,以備中央主管機關查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