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第1條 法規: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第1條 本辦法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一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