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3條 法規: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四章 附則 第53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製造、輸入、設置、持有或公開陳列之電信射頻設備,應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