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法規: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22條 申請設置節目中繼電臺者,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繳納審查費、審驗費、證照費及無線電頻率使用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