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法 第9條 法規:電信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一章 總則 第9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電信之行為,對於電信事業,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但因使用電信發生之其他行為,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