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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信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59條

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或受僱人犯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八條之罪者,除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各該條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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