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45條 法規: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八章 附則 第45條 凡對業餘無線電業務有關科學研究、管理工作及服務社會等作出重大貢獻之團體或個人,得由主管機關給予獎勵或商請相關單位獎勵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