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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業務營業區域如下:一、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宜蘭縣、連江縣。
二、南區: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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