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法規: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21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對於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紀錄,應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相關規定辦理申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