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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59條

經營者受撤銷或廢止特許之處分,由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無線電頻率之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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