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民用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8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修改或改裝電臺之機件設備,應依航空器適航檢定給證規則及民航局核准之相關技術文件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