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民用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民用航空器無線電臺(以下簡稱電臺),係指於航空器上裝設無線電收發訊設備,供飛航時通信之無線電臺。 本條定義的名詞 民用航空器無線電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