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第34條 法規: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二章 分離會計 › 第三節 資產分離原則 第34條 資產分離至各種電信服務或營運作業活動時,其資產結構應與其於個體會計資產負債表之資產結構相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