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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成本分離至各種電信服務或營運作業活動時,其成本結構應與個體會計損益表之成本結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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