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10條 法規: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三章 審驗方式 › 第一節 一般性審驗 第10條 網路維運管理之審查或測試項目如下:一、網路狀態監控。二、通信紀錄。三、帳務處理。四、用戶資料儲存。五、施工及維護日誌。六、網路障礙申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